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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国超大城市第一部国土空间规划地方立法,《广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11月27日上午,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广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对《条例》的创新举措、特色亮点、实施准备工作等进行了解读。
在发布会上,自然资源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对《条例》的出台给予肯定:广州作为只有一般立法权的城市,在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中发挥了先行探路、引领示范的作用,其相关经验可供全国大部分城市学习参考。
属创新性立法涉及多个“首次”
作为全国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唯一试点城市,广州始终坚持改革与法治同频共振、同步推进,顺应国土空间改革发展大势,率先在全国超大城市出台了首部国土空间规划地方性法规《广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回应时代要求、筑牢法治根基是这一次立法的目的。”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一级巡视员廖荣辉表示:“《条例》属于创新性立法,国土空间规划这一概念在内涵和外延上基于新时期发展需求进行了拓展与深化,《条例》在‘一张图’信息平台建设、规划编制实施、空间用途管制、低效土地利用等方面作了大量制度创新。”
《条例》共6章76条,包括总则、规划制定与修改、规划实施、监督与治理、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等,涵盖了国土空间规划的效力、制定、修改、实施、监管全环节、全周期、全要素。
作为创新性立法,《条例》中涉及多个“首次”。
落实“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要求,首次以法规形式确立三大合并:合并规划选址与用地预审、合并建设用地供应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合并规划核实与土地核验,提供“一站式”审批服务,深化集成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聚焦产业空间保障,首次将工业产业区块控制线法定化,强化其产业用地“管控线”作用,按照“底线规模不减少、产业布局更合理”原则,严格控制区块调整与退出,确保工业用地总量稳定、效率提升、规模集聚,为制造业发展提供空间保障。
聚焦审批流程优化,首创区分建设工程免予许可和无须许可的情形,放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办理延期手续的时间限制,让企业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改革成效。
不断提升管理效能,首次界定国土空间规划违法行为,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人、集体土地使用权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实际使用人负有共同监督、发现报告、协助制止违法行为的法定义务。
确保法规落地有“抓手”执行有“标尺”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廖荣辉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对规划制定实施情况开展监督;及时督促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与《条例》相配套的法规政策体系,确保《条例》中的每个条款、每项制度都能严格执行、落地见效。
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孟昊表示:“《条例》作为统筹广州城市建设和空间治理的根本性法规,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行业各领域,需要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共同贯彻落实。为确保立法成果切实转化为治理效能,我们正系统推进各项准备工作,全力做好《条例》‘后半篇文章’。”
作为《条例》的牵头起草和组织实施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堪强表示,将加快推进支撑《条例》实施的配套文件“立、改、废”工作,为《条例》量身定制实施细则,确保法规落地有“抓手”、执行有“标尺”。他同时表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已经按照《条例》要求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督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渠道:举报电话是020-38920509;来信请寄天河区华利路61号市政务中心5楼,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服务窗口收;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的投诉举报电子邮箱入口也将于12月1日正式启用,诚邀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
以法治保障“多规合一”改革成果
《条例》的率先出台对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立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副局长杨地在发布会上表示:“广州作为只有一般立法权的城市,其相关经验可供全国大部分城市学习参考。”广州首次明确了《条例》作为统领地方城乡建设和国土空间规划领域“小母法”的基础性地位,使其成为衔接上位法与下位规章、统领平级法规、统筹全市城乡建设和国土空间治理的根本法规,有利于充分发挥“多规合一”改革优势,构建统分结合、高效协同的规划管理机制;推动传统城乡规划管理与土地资源管理的融合创新,实现用途管制与资源配置的双向赋能。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总规划师、二级巡视员朱江则表示,《条例》的出台,体现了广州市在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中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和勇于担当的使命意识,为广东全面深化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制度改革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发挥了先行探路、引领示范的作用。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杜娟